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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常德医院实施《医药代表行为管理办法》

2019-10-30 09:51:10

党支部:第五党支部科室:药剂科作者:刘惠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党委通过了《湘雅常德医院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药代表行为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从实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设立医药代表接待日、完善医药代表接待流程、加强医院内部巡查和监控等方面,规范医药代表行为,严肃医院行风纪律,落实科室管理责任,强化纪委监督管理,防范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维护湘雅常德阳光医院良好形象。

  


  


  根据医院党委要求,药剂科已于日前通过制度上墙、实行登记备案制及签订廉洁经营承诺书、设立医药企业代表接待室等工作贯彻实施医院管理办法。做到认真执行药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内容阳光、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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