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3 15:43:35
各科室:
为了准确了解和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类在岗职工的工作表现及履职情况,促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的年度考核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碧海 肖目张
副组长:汤爱国
成员:倪众慧 胡爱军 沙新平 罗一凡 黄永清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由侯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院正式在岗职工,含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经投委派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等次
考核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从德能绩勤等方面综合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
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优秀等次的名额分配
按照规定,优秀等次的人数按本年度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计算,各科室优秀等次的指标见附表一。
五、评优秀等次条件及有关规定
确定考核等次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评优条件:
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及院纪院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工作中成绩较突出,特别是在各项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有关规定:
1、入职不满6个月的员工和退休返聘员工须填写考核表,只写评语,不评定考核等次。
2、年内受院纪院规处理者,不得评优。
3、年内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婚假等累计超过1月者,不得评优;旷工1天以上者,不得评优。
4、脱产学习累计超过三个月者,不参与评优。
5、无违法违纪行为者,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者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7、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不合格或违反继续教育培训相关规定者,不参与评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损害单位或患者利益情节恶劣,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一般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要与医院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相结合,要与职务、职称晋升相结合,要与聘用(任)管理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六、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表格请双面打印。
2.由被考核人的部门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在听取群众意见和被考核人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各科室将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档及附件三《科室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档报人力资源部;
4. 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核定考核结果;
5.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对象在院内进行公示。
七、时间要求:
2020年1月17日前,各科室组织考核并将个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档报人力资源部506办公室,《科室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档发OA协同(电话:2120005,联系人:张孝文),逾期未交考核表的视为不参加考核,评定等次为不合格,后果自行负责。
各部门应根据医院的部署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抓好本部门的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湘雅常德医院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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